Sunday, September 14, 2008

ISA:生命威脅保護令??


聽到檳城同事陳雲清終在昨日下午獲釋,我的心情和全國各地同事及同業一樣,都放鬆下來。
但是晚間看到新聞,內政部長賽哈密解釋,以內安法令扣捕雲清,是因為有情報指其生命受威脅,頓時讓人感覺啼笑皆非,這個理由未免太牽強吧?
從小我都被灌輸一個觀念,ISA這項法令,是可以在不審訊的情況下,扣留一些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士,或是對付一些異議政客。
但是這項法令竟然具有保護功能,是我,甚至很多人從來沒有聽過事情。
哈哈,看來賽老又給大家上了保貴的一課。
我是於1997年,在光華日報總社認識陳雲清,當時她和黃妙鸞到光華來實習,結果整天和我們這一堆菜鳥“打堆”,多年來大家一直都有保持聯系。
在週五晚間9時許,接獲一通來自檳城同事的電話,電話那一邊的人略帶哭腔,告訴我這個消息,頓時讓我感到驚訝,心也涼了一半。
過後我持續收到多名同行朋友的聲援短訊,呼吁全國同業在週六當天,都穿上黑衣及綁黃絲布,聲援雲清,看來全國中文媒體同仁已經被激怒,矛頭一舉對外。
大馬華文媒體作為傳達訊息的管道,向來都安分守己,多年來都採用的自我過濾及審查(self-censorship)機制,上至編輯下至記者,無不培訓出這方面的能力,一篇新聞從下至上的審查工作,直到成功出街,謹慎得來只有行內人才知道其過程,但是往往仍被人硬硬冠上許多罪名。
許多人習慣性指稱記者寫錯新聞,好,我忍,雖然錄音機顯示你們確有說過這些話。每次說記者誤解你們的意思,好,再忍,雖然你的話,只是讀過小學的人都聽得明白你在說什麼。說我們煽動情緒,好,又忍,雖然你們選擇性忘記有些人比誰都更會玩煽動手法,而且到了爐火純青程度。
可是,多方阻繞還不算,現在竟然還出動“內安法令”絕招對付記者,到了這種程度,要記者如何再忍?
雖然雲清經被釋,賽哈密也解釋了當局的理由,但是這項行動已經傷透了媒體對執政黨的信心,要再挽回是很難了。
308大選國陣慘勝,他們心知肚明,這一切很明顯是自己造成的,是他們親手將支持者送到民聯的懷抱裡。
怪罪媒體,說反對黨不好,或是再度祭出“內安法令”,看來這些戲碼在未來日子裡,將會不斷重演,但是還有多少觀眾會進場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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